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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演艺设备行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三届三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本商会经费的使用,使商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演艺设备行业商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商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设会计及出纳各一名,会计和出纳不能同一人担任。会计资料独立永久保存,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二)秘书处组织各部门及财务人员,编制商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大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商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大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每年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1、本商会资金只供本商会会务及业务需要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商会资金,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转帐、套现,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2、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 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

      ② 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时,必须要保证资金安全。

      ③ 现金支付范围:职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少量办公用品(1000元以下的物品购置)等;商会举办活动时的零星支出等项目。

3、银行存款的管理

      ①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两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

      ② 银行账户UKEY的使用,实行两个权限分管并用制,即:具有录入权限的UKEY由出纳保管,具有审核权限的UKEY由会计保管。

      ③ 银行汇款单、转账单、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

      ④ 出纳每月应与银行对帐并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复核后交存档。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同时,接受会员监督,并定期接受监事会的质询。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第三条 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

      本商会收入范围如下:

1、会费:依据广东演艺设备行业商会章程标准收取;

2、举办各种展览会收入;

3、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赞助或捐赠费:接收个人和单位赞助捐赠费;

5、政府资助;

6、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手续费收入;

7、其它合法收入。

收到以上款项后,开具加盖商会财务专用章的合法的正规收据或发票,有关款项列入商会收入, 及时存入银行帐户。

     (二)预算管理

      本商会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商会及展览会的各项费用做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工作人员每年4月份编制展览会专项费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向商会副会长报告;如有异议,经理事会审议后,可提请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商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1月,秘书长组织各部门及财务人员,编制商会本年度预算。年度预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及福利费;

2、办公场所租赁费及维修费;

3、日常办公费

4、宣传推广费(包括展会期间资料的印刷费);

5、固定资产购置费;

6、会务费

7、会员服务经费;

8、差旅费;

9、展览会费用(包括展馆租赁费、搭建费、展会期间举办活动及会议的费用等);

10、光彩事业;

11、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三)支出管理

      依据民主理财,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本着节约量力、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安排支出。

     (四)报销手续

      商会日常财务开支实行会长审批制。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签名,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复核金额及凭证后,报会长或会长授权人审批(具体见审批程序审批。)。所有审批手续完成后,交至财务部备案及报销相关费用。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即所有发生的费用均须持有填写完整、清楚的正式票据并注明用途,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五)审批流程(相关级别的审批额度待定)

1、预算内的审批

     (1)本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需在每年1月份前做好本会计年度的工资预算,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每月的发放由秘书长代表会长签字审批后执行;

     (2)除工资外,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秘书长代表会长审批、签字后报销支出;

     (3)除工资外,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开支,须送秘书长审核后,报专业委员会主任审核,交由会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支出。

所有支出实行预算审核原则,严格按照预算项目、金额等进行支付,如支出超出预算,须按有关审批手续办理后,方能进行支付。

2、预算外的审批

      凡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的,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专业委员会主任审批,报会长办公会议审批,报理事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增加到本年度的预算内,并按照预算内资金的审批流程进行。

      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财务人员将拒绝办理支付手续。

     (六)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 本商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商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商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第五条 本商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保管、转移、报废、处置及盘点等。为建立健全商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办公设备。

     (二)、各部门凡因工作需要添置办公设备,须先做出计划向秘书长申报。

     (三)3、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设置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台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四)实行财产按使用部门分级管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工作,并登记、造册。

     (五)、实行固定资产转移、报废审批制度。各部门因工作关系进行设备调整、转移或报废的,应先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转移、报废)申报单》。经秘书长批准,由财务人员办理固定资产调整,转移或报废注销、处置等手续。

     (六)各使用部门在每年底,与财务部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六条 本会差旅费用的管理: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备用金申请单》,按程序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回来后两周内报销清帐,逾期后果自负。

第七条 本商会报刊和书籍的订购:由商会秘书长根据业务需要提出意见,由商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八条 本商会经费独立,不与无偿提供本商会办公住所的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混管。

第九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广东演艺设备行会商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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